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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8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全省2020年半年经济工作会议和近期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了有关事项。

 

 

会议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远坤、陈鸣明、李飞跃,党组成员、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副主任何力,副秘书长、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孙永春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绷紧防大汛、防大灾这根弦,切实把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对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五个抓好”基本要求,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思路和举措,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坚持抓具体、抓深入,全面查找和整改在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严守“六大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在机关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人大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形势、新变化,始终站稳政治立场,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以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利用好各类媒体宣传平台,讲好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雄辩事实,讲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讲好人大故事,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来源:天眼新闻 | 撰文:盛道利  摄影: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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