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英赴黔西南州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6月2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黔西南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英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贞丰县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挽澜镇岔河废弃煤矿废水处理厂、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贞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兴仁市回龙镇贵州金兴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兴仁登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安龙县黄金公司万人洞金矿1号采区、安龙县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开发中心、贵州木纹石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贵州大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普安铅厂尾矿库历史遗留废渣治理点,兴义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地,对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条款进行检查,详细了解各地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
检查组在兴义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检查
检查组在贞丰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检查
检查组在贞丰县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检查
检查组在兴仁市回龙镇贵州金兴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检查
4日,执法检查组在兴义市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汇报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等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杨永英对黔西南州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她指出,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省委要求、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法律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是依法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攻坚、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的具体举措。要切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全力以赴推动习近平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快走出符合贵州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杨永英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指示要求;要持续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工作;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要紧紧抓住关键环节,紧扣重大原则、聚焦新增制度措施、围绕重点领域抓贯彻,着力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构建共同治理保护格局,让守护绿水青山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希望黔西南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工作,除害兴利、变废为宝,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共同为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积极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巡视员沈芹,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周德林、副主任委员金海燕,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涂志江,省人大代表、省固废中心科员陈亚,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相关同志参加执法检查。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家富,州委副书记、贞丰县委书记涂妍,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健勇,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兴仁市委书记方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杰,黔西南州、贞丰县、兴仁市、安龙县、普安县、义龙新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企业代表全程或分段陪同检查。(文图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