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出席《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并讲话
4月20日,省人大环资委组织召开《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训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智勇参加会议。
会上,省人大环资委专职副主任委员杨洪民通报了乌江保护立法工作推进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和省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就条例文本的修改完善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王忠指出,开展乌江保护立法,是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长江流域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将党中央及省委关于长江流域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法规形式予以贯彻落实、转化为法律规范和社会行为准则的最有效措施,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打好乌江保护和治理攻坚战、以法治力量守护好乌江母亲河的实际行动。
王忠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担当、展现上游作为,确保乌江一江清水永续东流。要以最坚决有力的态度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乌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久久为功,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广泛参与乌江保护的良好局面。要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文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抢抓政策机遇,主动积极作为,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推动乌江流域保护迈上新的台阶。
王忠强调,要准确把握乌江流域保护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乌江保护立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总磷污染、岸线管控、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短板等影响乌江水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规定,确保法规管用、实用、有用。要将我省在乌江流域保护中探索的成功经验和改革成果以法的形式固化下来,同时,提出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以法律手段解决乌江保护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乌江流域保护成效和改革成果,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乌江做出应有的贡献。
王忠强调,要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深刻认识乌江保护立法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乌江流域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稳步推进立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立法工作。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让乌江立法工作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聚焦实际问题“对症下药”,力争形成一部符合中央要求、符合人民期待、符合贵州实际的法规,为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奋力推进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张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