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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跃率执法检查组赴黔东南开展《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率执法检查组赴黔东南自治州,就《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职责,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的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

  检查组先后深入榕江县计划乡加宜村红七军历史陈列室、加宜红七军指挥部旧址、八开镇腊酉村红军桥、榕江大河口码头、榕江红七军历史陈列馆以及从江县下江镇红七军临时指挥部旧址,重温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烈,并检查当地《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学习宣传、机构组织建立及其运行、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情况。

  

  检查组在榕江县计划乡加宜村检查

  

  检查组在榕江县八开镇腊酉村红军桥检查

  

  检查组在榕江红七军历史陈列馆检查

  

  检查组在从江县下江镇红七军临时指挥部旧址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黔东南州、从江县、榕江县贯彻实施《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情况报告,并与参会人员就相关工作展开交流讨论。检查组认为,黔东南州委州政府高位推动、规划引领、调度有力,以法治方式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黔东南建设区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值得肯定。

  

 

  李飞跃指出,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对激励和鼓舞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不断增强依法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使命感;要厉行法治,不断提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实施的有效性。

  

 

  李飞跃要求,要统筹创新,不断提升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黔东南建设区建设管理利用保护水平。具体工作中,要按照条例规定、对标对表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州、县综合协调机制,完善执行、反馈、会议等相关工作制度,形成统筹有力、调度有方、落实有效的良好局面。要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有关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事项提供咨询意见。要按照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和传统利用四类主体功能区的特点,建设和完善纪念设施,打造与长征文化主题相协调的城镇、乡村以及景区、景点。要坚持保护优先,征集、调查、抢救反映长征史实、长征精神的遗迹遗存、口述资料、历史故事等,做好保护、管理、传承和利用等相关工作。要强化传承,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深入挖掘长征红色资源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景观价值和精神内涵,谨慎、严肃、认真地与旅游相融合,原汁原味宣传长征历史、彰显长征精神,让长征文化遗产代代相传、长远地发挥历史启示和现实教育作用。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路良,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文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姚智勇,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汤越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喻国君,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麻晓芳,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王志略,省人大代表王凤娟参加执法检查。省文物局局长张勇,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世胜,州、榕江县、从江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检查。(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杨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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