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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杰率执法检查组赴黔南开展《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率执法检查组赴黔南州开展《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执法检查,强调要贯彻落实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条例规定,统筹推进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副秘书长王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朱新武,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专职副主任委员贺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石红、郭子仪参加检查。

  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独山县深河桥抗战遗址,荔波县邓恩铭故居,都匀市都匀三线建设博物馆,福泉市大夫第、茅以升旧居、古城墙遗址,瓮安县猴场会议会址等地,重温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检查《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学习宣传、机构组织建立及其运行、规划编制、经费保障、标志性项目实施等相关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独山县深河桥抗战遗址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荔波县邓恩铭故居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都匀市都匀三线建设博物馆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福泉市大夫第检查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黔南州、瓮安县汇报贯彻实施《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瓮安段规划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座谈会现场

 

  于杰指出,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弘扬伟大长征精神,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工程、文化工程、民生工程、党建工程。黔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规划引领,以法治方式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黔南建设区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值得肯定。

 

 

  于杰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把握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依法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凝聚贯彻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的法治共识和法治力量。要进一步强化条例的学习贯彻,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提升宣传的效果。要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当好宣传贯彻法规的排头兵,为贯彻实施条例凝结、聚合广泛而强大的社会合力。要统筹谋划,深入研究,挖掘长征红色资源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创新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模式,高质量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让长征文化遗产代代相传、长远地发挥历史启示和现实教育作用。

  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同志,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冉博,黔南州人大、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同志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文图、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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