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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立法启动会在贵阳召开 王忠出席并讲话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4月13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立法启动会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平主持会议,专职副主任委员黄剑川介绍了立法前期工作情况及时序进度安排,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决定》立法拟采取“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的模式推进,计划于4月正式启动,力争11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王忠指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省人大财经委在承担常委会履行加强经济工作监督职权具体事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监督程序不断规范,进一步推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更好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开展经济活动,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监督力度不断加强,聚焦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中心工作和全省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进一步深化拓展经济工作监督力度、深度和广度,更好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监督成效不断提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同向发力,推动人大经济工作监督不断走深走实,进一步促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更好依法行政。

王忠强调,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决定》立法全过程各方面,立足人大职责定位,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通过立法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深刻认识制定《决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要求,是服务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以高质量经济立法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立法时序进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机制职能作用,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桂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少荣,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吴大华,省人大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民盟贵州省委副主委,贵州中鼎信用研究院院长,中鼎资信评级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校瑜,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立法工作专班全体同志参加会议。(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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