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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杰赴铜仁市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率执法检查组赴铜仁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州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松桃自治县民族中医院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松桃自治县民族中医院、晋阳武威苗药堂中医诊所,以及碧江区铜仁袁家寺骨科医院、同德药业、铜仁市中医医院、梵净医馆等地,实地检查中医医疗机构组织建立及运行、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文化传承、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宣传等情况,了解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执法检查组在铜仁袁家寺骨科医院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同德药业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座谈会上,铜仁市政府汇报了贯彻落实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有关部门、医疗机构作补充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执法检查组对铜仁市贯彻实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工作成效表示肯定。于杰指出,贵州作为全国四大中药材产区之一,中药材资源十分丰富,发展中医药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发展中医药的新要求,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抓住中医药振兴发展大好时机,运用法治力量推动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实现事业产业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于杰强调,中医药“一法一条例”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据。要强化法治思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充分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关键问题,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法规执行力度,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动解决,切实抓好法规贯彻实施。要合理规划、统筹推进,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作用,构建上下协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持续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更好地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选任联委副主任委员韩佐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马继红,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陈中国,省中医药管理局、贵州中医药大学相关人员参加执法检查。(文图、视频: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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