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瑞民出席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第15次会议并讲话
3月8日,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第15次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瑞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新的一年要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突出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质效,努力开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温贵钦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打算,有关同志进行了发言交流,对《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草案)》等5件法规进行了审议。
郭瑞民强调,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立法工作的一个政治原则,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要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增强自觉性、主动性,推动请示报告工作更加规范运行。
郭瑞民指出,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规制度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完善民意表达的平台载体,加强和改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和信访信息平台等各类载体在立法中的支撑作用。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加强立法智库建设,推动形成公众参与立法良性机制。要增强公众参与立法的实际成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立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郭瑞民强调,要深入推进高质量立法,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方法,突出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围绕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造性地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部门利益倾向,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郭瑞民指出,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加强法规出台前政治性、合法性审查把关,坚决杜绝与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一致、与上位法相抵触、违法立法和“立法放水”等问题。要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积极探索大数据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应用,扎实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二期建设,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郭瑞民强调,抓好新修订立法法和我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贯彻实施,是今年我省立法工作领域的一件大事。要深刻认识新修订立法法和我省地方立法条例的重大意义,推动全省各级立法工作机构认真学习好、深入宣传好、模范遵守好、带头落实好立法法和我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各项规定,以此为新的契机,努力开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局面。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麻晓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张洁、杨晓阳、张林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省人大法制委 谢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