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豫贵率队赴安顺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李豫贵率队赴安顺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7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豫贵率执法检查组赴安顺市,就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走进镇宁自治县第四小学、陆瑞光纪念馆,西秀区马槽社区、圆通寺,平坝区黎阳航空展览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实地察看、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进社区,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和“五个认同”、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镇宁自治县第四小学检查
李豫贵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提高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持续推动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育人载体不断丰富,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要不断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要充分挖掘民族医药资源、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坚持继承与创新、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努力推动民族医药理论和实践的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民宗委、安顺市人大常委会等相关单位同志参加检查。(记者:人大论坛全媒体 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