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12月11—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遵义、副主任刘志义分别主持了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黔、刘跃明、戴贵兵、郭世刚、黎代琼、罗其方,秘书长田习龙及委员共34人参加会议。副主任毛良知因事请假。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曾永涛、副市长李正元分别列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府办、市工能委、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副处(副调研员)以上同志列席了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依法按照有关人事任免规定,任命了任云忠同志为市林业局(园林绿化局)局长。会前,会议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专题法制讲座。
第二次全体会议
人事任免投票
法制讲座
(遵义市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