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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5,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1号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遵义、副主任张黔、毛良知、刘跃明、戴贵兵、郭世刚、黎代琼、罗其方、刘志义,秘书长田习龙及委员共35人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曾永涛,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传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滨,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郭建一,机关党委书记,市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委员(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列席会议。

余遵义、张黔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出席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并对《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会议还按照人事任免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赵传灵同志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刘力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并代理院长职务;任命胡鹏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德胜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张继勇同志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任命闵宗显同志为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遵义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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