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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介入 同步推进 加快贵阳市禁毒地方立法进程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9日,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蒋景华,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寿宇等赴贵阳学院召开法规论证会,就市禁毒办委托贵阳学院法学院起草的《贵阳市戒毒康复条例》草案文本进行讨论。贵阳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国华及法学院起草小组成员,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晏友芳,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韦北阳,市禁毒办负责人周虎深,云岩区省府社区、乌当区顺新社区负责人参加座谈讨论。

  草案文本起草小组副组长、贵阳学院法学院院长王蜀黔首先介绍了草案文本起草过程、框架结构及章节的主要内容、存在的困难。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贵阳学院法学院专家起草小组对草案文本起草工作高度重视,注重发挥法学专家的优势,求真务实,在较短时间内撰写的草案文本内容充实,框架结构基本符合规范,同时,对文本提出修改建议。市禁毒办负责人周虎深提出,草案文本还需要对贵阳经验进行充实完善。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晏友芳建议还须对禁吸毒品预防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吸毒人员的分类管控、社会化戒毒康复工作“大数据系统”等方面进行明确。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委员韦北阳提出,要处理好草案文本中所提社区与《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界定的社区的关系。云岩区省府社区、乌当区顺新社区负责人提出了一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怎样完善禁毒专职人员的保障机制,怎样抓好吸毒人员漏管、失控问题,如何打造社区戒毒康复阳光工程升级版等,希望能在草案文本中予以体现。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寿宇认为,草案文本要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不重复”的原则,在有特色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深入研究上位法,找准立法的空间,找准问题和措施,拾遗补缺,保证法规的可操作性。法规调整的主要内容是社区戒毒工作,这是贵阳经验的重点,要把贵阳经验充分展现在草案文本中,包括社会化戒毒康复工作“大数据系统”。

  最后,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蒋景华对贵阳学院法学院起草小组按时完成草案文本表示感谢,希望起草小组成员继续发扬不辞辛劳、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建议,抓紧草案文本的修改。立法工作组要在深刻认识和理解我市禁毒立法工作的政治意义、法律意义和实践意义的前提下,把握立法规律性的东西,注重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掌握禁毒工作“贵阳经验”的核心和精髓,将近年来市委关于禁毒工作的重大决策依照法律程序上升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因此,接下来我们要结合立法工作需要,开展大量的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草案文本内容,增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立管用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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