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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村民的“当家人”——记州七届人大代表冯远鹏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冯远鹏,男,汉族,现年57岁,现任兴仁县巴铃镇东街社区主任,2011年当选州七届人大代表。

  作为州七届人大代表,他深感责任重大。实践中,他本着“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坚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履行代表人民参政议政、代表人民反应民情民意职责。每次人参加会议都积极建言献策,闭会期间接地气,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民情民意,当好人民代表。

  2014年,因黔西南州巴铃至白层二级公路建设停工后,该项目工程途经兴仁、安龙、贞丰三县,涉及施工过程中业主方征地、拆迁款项、民工工资拖欠和开挖后地质灾害隐患等一系列遗留问题,百姓反应强烈。巴铃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州、县人大代表对巴白公路沿途进行视察、调研、走访。沿途所见所闻确实存在该项目停工后不稳定因素和地质灾害隐患严重。于2014年州人大三次代表会议上他领衔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巴白公路工程停工后遗留问题和地质灾害隐患》的议案,得到州政府高度重视。巴白公路沿线部分征地拆迁款得到解决,现正在寻找新的业主完善该项目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他密切联系选民、调查、了解民意,认真听取老百姓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个性、共性问题,向州人民政府提出传统丧葬耗财、耗时、耗力问题,涉及农村大操大办酒席,以约客为名借机敛财等不良习俗,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等问题的建议,他在州七届人大二次代表会议上提出建议,州人民政府于2014年出台了《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于2016年3月17日,他参加所在居委会的党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规范操办酒席公约》。通过网络发布,得到媒体关注,广大老百姓支持和点赞,规范了农村酒席操办,减轻大众负担,传播了正能量,作村民的“代言人”。

  作为一名州七届人大代表,必须加强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宪法》、《代表法》和法律法规。只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才能提高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大会期间积极建言献策,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民情民意,发挥好“一府两院”联系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尽力做好一名称职的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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