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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勇争先——贵阳市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立法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2月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条例草案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标志着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立法有了重大进展。

  业内专家坦言,放眼全中国,都还没有一个地方出台了专门的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法规。如此背景之下,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却“敢于第一个吃螃蟹”,大胆突破、创新实践、勇于争先,走在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地方立法的前列。

  破题

  半年前,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在贵阳隆重召开,李克强总理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强调,要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推动政府信息共享,提升政府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更方便。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数据,都应向社会开放。

  全国人大代表孙丕恕曾在全国两会上向总理报告了几个权威数据。孙丕恕说,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级政府积累了大量与公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数据,掌握着全社会信息资源的80%。借助政府数据开放,美国的医疗服务业节省3000亿美元,制造业在产品开发、组装等环节节省50%的成本。

  去年,国务院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国家批复同意贵州建设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要求试验区开展七个方面的创新试验,其中大数据立法探索是制度创新的重中之重;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明确支持贵阳市率先开展政府数据共享探索。

  从总理的殷切期望到政府掌握的数据资源占比,从国务院的行动纲要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利好政策,无疑都在表明,政府数据是“钻石矿”。

  那么,如何更加安全、高效地开发这类“钻石矿”?这是摆在各地面前的难题。怎样破题?贵阳市率先找到了地方立法这个突破口,将用法治手段引领和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

  今年7月,贵阳市委九届六次全会通过了《中共贵阳市委关于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条例,明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范围、目录、程序、权责和使用。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探索制定数据权益保护、大数据安全与管理等地方立法。

  市委全会的决定,更加坚定了市人大常委会主张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作为贵阳市大数据立法工作突破口的思路。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贵阳开展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立法,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也有很强的现实需求。今年1至10月,全市完成大数据产业规模总量1081.95亿元、同比增长39.3%,微软、朗玛、货车帮、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等一批知名企业在贵阳落地或投产,全市大数据及关联企业总数超过5000家。依法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必将促进贵阳大数据更加发展壮大。

  市人大常委会还认为,开展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立法有信心、有能力。从制定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到出台全国首部社区工作专项法规《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再到率先全面完成地方性法规清理,一次次创新性的立法实践,形成了自成一体的“工作刀法”,已为下一次的创新立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正是基于这样的自信、担当和创新,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带领有关各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题“政府数据共享开放”。

  行动

  方向既已明确,关键在于行动。在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立法过程中,全市形成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政协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局面。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立法工作前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史无前例”的大走访、大调研。

  从今年3月开始,市人大财经委便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就立法关键问题形成共识,向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寻求智力支持,了解企业需求,向上争取省的有关部门支持。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六个调研组历时50天,完成对全市40家“数据铁笼”实施单位和56家大数据企业的调研。此外,10个区(市、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相应调研。通过调研,共形成了3个总报告、104个分报告。

  适时调度,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8月1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贵阳市大数据单项地方立法工作方案的汇报,并对立法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后,市委印发了《<贵阳市政府(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也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专门听取每阶段立法工作取得的进展,研究存在的问题,明确法规的起草主体、名称、适用范围、框架结构、核心内容等。9月底,在大数据战略实验室的努力下,法规文本初稿出炉。

  咨询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贵阳市大数据立法高层咨询论证会,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等10余名行业内的权威专家、学者对法规文本初稿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60余条建议。

  随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还赴北京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支持,请其“把脉”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立法。市委专职副书记一个星期内三次召开专题会逐条研究法规草案文本,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还率队到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和省大数据局,就条例草案建议稿征求意见和建议。

  通过多种渠道,市四大班子领导、部分离退休市级老领导、市政府部分“数据铁笼”实施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相关企业负责人、省内部分专家学者等也都对法规草案文本提出意见和建议。

  11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草案)》,随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财经委对这个议案进行初审,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后,将初审报告提请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反响

  贵阳市开展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立法,从调研论证到条例草案制定,就一直广受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石亚军说,贵阳市作为贵州省建设国家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城市,发展大数据很多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要在大数据立法方面先试先行、实现突破,这是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的务实之举。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给贵阳支招时说,制定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属于行为立法,应该侧重对行为主体进行约束。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要对数据标准进行规定,避免出现“数据孤岛”。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杜胜军说,通过地方立法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这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贵阳市通过立法,可以明确规定哪些政府数据必须做到共享开放,为了公共安全哪些政府数据又不能共享开放,哪些政府数据可以契约式共享开放。

  市大数据委负责人说,条例草案规定政府数据实行目录管理,要求行政机关在确定的期限内向共享平台汇聚政府数据,依照政府数据开放目录,通过开放平台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这样规定以后,政府数据的“家底”很容易被摸清,部门之间数据共享通道将逐步打通,政府数据开放依法依规推进将成为现实。

  该负责人还举例说,条例草案规定“行政机关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事项,可以通过共享平台获取政府数据的,不得要求其重复提交”“行政机关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发利用政府数据,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或将进一步促进政府提升行政效率、更加方便办事群众、推动贵阳大数据产业发展。此外,现在的条例草案第二十条与第三十三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数据,作了保护性的规定,回应了公众关注的数据安全问题。

  贵州省科技专家库大数据专家、贵州师范大学陈贵平教授说,从技术层面来讲,条例草案提出建设市级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开放平台,将有效解决政府数据汇聚、存储、共享、开放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贵阳市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领域的立法实践,走在了全国前列。”他补充道。

  朗玛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条例草案对于企业获取政府数据提供了依据和规范,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开发政府数据,促进大数据及其关联产业发展。

  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顾伟说,政府数据开放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更好服务客户。非常期待中国首部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地方性法规在贵阳出台。

  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条例草案进行公示,下一步还将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出台正式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作者:《贵阳日报》记者 田方

  联系电话:1827525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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