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听取这些法规修改情况汇报
4月4日,贵阳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16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泽到会提出工作要求。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寿宇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并审议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贵阳市青岩古镇保护条例(草案)》三审修改情况的汇报,对条例草案进行逐条审议。与会人员主要针对古镇消防措施、古镇风貌个性化发展等内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形成统一审议的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及审议结果的报告。与会人员表示,青岩古镇作为我市旅游文化的瑰宝,古镇的消防设施建设是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结合此次赴黔东南消防工作考察调研经验,因地制宜,建立古镇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位;其次,古镇不仅是旅游景区,更是当地民俗文化的缩影,因此古镇的装饰装修在与古镇风貌相协调的基础上,更应该尊重当地居民习俗,突出当地特色,注重古镇的个性化发展。
随后,会议听取并审议《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二审修改情况的汇报,对条例草案进行逐条审议。与会人员主要就绿化用地面积,绿化建设及保护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讨论、研究。特别是在法律责任的设定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符合上位法的前提下,应该加重对擅自占用城镇绿地及砍伐、移植城镇树木的处罚,加大违法成本,切实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最后,会议讨论拟向常委会报告的《贵阳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工作建议,对今后备案审查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
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韦北阳、陈应、侯匀生,委员秦建军、张牧出席会议。市人大城建委、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市综合执法局、花溪区旅管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