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根据遵义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计划和《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农经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相关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于5月6日至10日,赴湄潭县、播州区、汇川区、绥阳县、道真自治县等地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下称《合作社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调研现场
检查组一行深入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法规宣传实施、合作社建设运行管理、扶持政策制定落实、带动农民增收成效以及《合作社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开展调研和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当地政府情况汇报,广泛收集了各地财政、农业、林业、市场监管、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及部分合作社法人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现场
检查组强调,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把合作社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提高合作社的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的标准,支持合作社深化拓展农产品加工、物流储运及市场营销,加大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投入;要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运行,定期监测合作社运行情况,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税务登记率,指导合作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合作社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围绕地方特色农业,大力发展高优粮食、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等产业合作社,发展和扶持示范性的龙头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依法推进合作社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整合资源,强强联手,优化产销合作和市场对接,形成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要进一步加大合作社人才培养力度,提供财政专项经费保障,建立合作社带头人培训长效机制,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或引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