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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日,息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当事人和企业、查阅相关资料、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深入了解执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调研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四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强化担当,着力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下功夫 。要加强“立审执”环节的密切配合,树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观念,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切实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机制,将文书集中制作和发送、终本案件集中管理、申诉信访集中接待、简易案件快速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全部放入执行指挥中心,建立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执行团队为办案基本单位的工作模式;要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富有成效的执行方法,加大对一些疑难案件、久执未结案件的执行力度,避免产生执行积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充实执行力量,优化执行队伍,把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经过多岗位锻炼、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警选用到执行岗位。同时,要配强执行装备,为切实抓好执行工作打好基础;要借鉴外地法院在考核管理方面一些好的做法,调整对执行工作的考核模式,充分调动和发挥执行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干警敢于担当、勇于干事的激情;要加强执行干警的政治思想、廉政纪律,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廉政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正清廉、作风优良的执行队伍。

  二是要强化统筹,形成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县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协作和沟通,建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打击妨碍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拒执形成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相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执行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履行协助执行工作职责,主动将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运用到本单位管理、审批等工作中,真正实现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的;县人民法院要履行主体职责,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执行工作情况,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困难,有效增强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好执行工作,为执行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加强与住建、自然资源等不动产登记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社保机构的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一体化查控,不断提高查人找物能力,真正形成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三是要强化监督,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顺利推进。加强对不履行职责、不履行义务的监督,确保执行、协助执行得到有效推进,促进有关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共同推进执行难工作的解决;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对已结执行案件实行定期评查,确保执行公平、公正;县监委要加强对县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及其国家公职人员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不协助执行、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县人民法院要依法用足法律强制措施,对不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要强化宣传,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采取多渠道、多角度、多平台加大对执行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诉讼风险、交易风险的宣传力度,通过拍摄微电影对正反典型案件等进行宣传,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增强理解、关注、协助县人民法院执行的社会共识,提升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信用惩戒情况的曝光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台、互联网、自媒体等方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邀请人大代表、各界人士、新闻媒体参加执行活动,宣传报道执行过程,引导群众正确区分执行不能与执行难,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聂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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