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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大: 创新监督方式 提升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8月29日,六盘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六盘水市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向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标志着人大监督工作方式的重要制度创新。

  《六盘水市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共八章,四十条。对预算审查监督的范围,预算决算审查和批准事项、预算执行监督事项、履职责任等作出明确要求。如:对九种履职不到位的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等。建立健全了预算审查监督新机制,增强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可操作性。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共十六条,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主体、报告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检查和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建立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机制,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向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共二十条,对国有资产分类、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范围、重点、方式及问题整改、时限要求、信息分开、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贯彻落实了中央和党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了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对科学、规范地监督国有资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上述《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督促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规范、高效履职,提升地方人大的监督权威和监督实效。(六盘水市人大研究室 胡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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