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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对州公安局开展工作评议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9日,州人大常委会对州公安局开展工作评议动员会在都匀召开,州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全体成员、州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州公安局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代表,各县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工作评议动员会。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对州公安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决定,州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6月至10月对州公安局开展工作评议。

  会上宣读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州公安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决定》及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州公安局负责人作2019年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组组长作动员讲话,现场还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

  会议指出,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权的重要形式,要充分认识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工作评议的根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评议,促进公安机关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班人员,加强统筹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人大主导、社会各界的联动作用,用好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群众有序参与渠道。要坚持目标导向,把监督工作与服务群众更好地结合起来,以评议工作促进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推动全州公安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本报记者 龙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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