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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监督作用,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党风廉政建设是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兴义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方式,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驰而不息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创新工作举措,提升监督实效。兴义市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加大廉政建设监督力度。注重刚性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听取代表建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常规监督方式的基础上,一方面,创新监督议题的收集方式,聚焦兴义发展大局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通过开展人大代表座谈征集意见,拓宽监督议题的收集渠道,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人大代表大多来自基层,能够及时掌握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不正之风等优势。兴义市人大机关积极搭建人大代表的履职、问政和信访平台,指导全市27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可以通过联络站反映群众的诉求及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存在问题,不仅创新了代表的履职机制,也促进了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代表培训,加强自身建设。兴义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完善代表学习培训机制,由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州委七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市委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新《宪法》、监察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选举法、新《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不断提高了人大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进而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有位、有为、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坚决遏止各类违法行为和反腐败现象。

  注重“两个衔接”,夯实廉政基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兴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将党的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始终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将执法检查、工作监督中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及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同时,在人事任免上认真与党委部门做好两个衔接:既把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年度廉政考核、岗前廉政教育、诫勉谈话等制度与人大常委会的干部任前履职承诺、任后履职承诺对照检查等制度衔接起来,又把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与人大依法评议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衔接起来,充分发挥党的监督手段与人大法律监督手段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持续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张月焘 贺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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