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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 视察《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执行情况 助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

  视察《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执行情况

  助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8月20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赴播州区、红花岗区、汇川区和新蒲新区,视察《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执行情况,助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元平,副主任田刚、朱庆跃、汪先明、曾润云,秘书长杨斌分段或全程参加视察并出席座谈会。

 

  视察组先后来到播州区龙坑街道共青社区、红花岗区中山路街道桃源洞社区、遵义高铁站、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茅草铺客运站、新蒲新区新蒲老街、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地查看了解相关情况。龙坑街道综合文化服务站为居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文艺生活;中山路街道桃源洞社区把农贸市场和棚户区改造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强有力的整治;遵义高铁站、茅草铺客运站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虽然人流量大,但秩序井然,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海报随处可见;新蒲老街干净整洁,没有了以往占道经营的现象,环境卫生大为改观;市政务服务中心最大程度地简化办事流程,为市民提供了优良的办事环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各地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针对贯彻执行《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

  范元平指出,今年是我市接受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之年,市委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对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就视察的情况看,中心城区党委、政府加强统筹,基层组织全力投入,各行各业积极参与,人民群众踊跃支持,全市深化文明建设工作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范元平强调,要全面执行《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以促进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和文明行为的养成为核心,以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长效机制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公民的文明行为来彰显城市的文明形象。要坚持精准施策,在解决“城市病”上更有作为,强化执法监管,大力推进“信用遵义”建设。要突出抓好交通秩序“治乱”、市容卫生“治脏”、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带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争做文明建设的代言人、排头兵和推动者。要各方面协同发力,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浓厚氛围。(记者 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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