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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开展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落实及资金拨付情况检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为确保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落到实处,日前,州人大办、州财政局组成检查组,对贞丰县、安龙县及兴仁市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项目落实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检查。

  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群众急需解决的人畜饮水、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9年州级政府性专项预算安排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用于解决贞丰县建议20件,安排资金158万元,用于解决安龙县建议6件,安排资金42万元,兴仁市1件,安排资金10万元。此次,主要是针对资金拨付及使用、项目实施进度等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各县市已将州级下达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分局,但尚有部分资金未完成支付。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虽然完工,但项目竣工资料还在完善中。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县(市)人大办,要高度重视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进行进度跟踪,加快施工进度。对项目已完工的,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抓紧把资金兑现到位,杜绝项目资金闲置,为群众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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