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高起点开局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社会建设委工作
2019年3月,江口县人大组建社会建设委员会以来,在上级人大社会建设委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立足于应当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聚焦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履职尽责,充电、立规、谋事,各项工作平稳起步,有序推进,展现了新委室、新形象、新发展。
江口县人大社建委到大型超市调研县城城市秩序管理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学”。社建委作为新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是人大机关一个全新机构,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立足社建委的职能职责,始终把强化学习放在首位。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和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使社会委工作紧跟时代步伐、保持正确方向。
二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在委员会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在常委会领导下有序进行。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新时代推进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创新和改善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贯穿于委员会各项工作始终。
江口县人大社建委邀请专家到坝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为搬迁群众培训实用技能
理清职责思路突出“立”。为规范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议事规则,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着力建章立制。召开社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了《江口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江口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与对口单位的工作联系办法》和组成人员守则,建立了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学习制度、履职考评制度等制度,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理清工作职责。根据宪法法律规定,按照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安排,我县社会委主要承担并发挥研究、拟订、审议我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议案,行使有关的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等方面工作。
三是提升履职能力。召开全县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人大社会委工作经验,沟通情况、凝聚共识。积极参加省、市人大举办的社会建设工作培训会,围绕社会建设相关领域认真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县人大社会委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紧贴民生保障突出“实”。始终把聚集和改善民生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开展了对移民搬迁劳动力就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市秩序管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调研。
例如,在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审议之前,组成专题调研组,围绕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施工情况、建筑工地和小区物业管理、执法队伍建设、集贸市场经营管理、交通车辆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污染防控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和河道管理等调研内容,听取县行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交管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到社区、大街小巷、农贸市场、建设工地、小区、公园广场等开展实地调研。在深入调研、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完善市政设施、市政网格化管理、严格市政执法等方面共6条建议意见,为常委会形成审议提供重要参考。
江口县人大社建委调研组到贫困户家中询问劳动力就业情况
再如,2020年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情况报告,常委会审议之前,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安置户家中、创业就业服务机构、扶贫车间或“微工厂”实地调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贫困户安置状况、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情况、安置点就业载体建设情况,听取搬迁群众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社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扶贫办有关负责人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了用好就业政策、做实就业载体、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共5条建议意见,为常委会形成审议提供重要参考。
江口县人大社建委到双江街道步行街调研县城城市秩序管理工作
凝聚监督合力突出“联”。一是加强与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的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协助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在江口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铜仁市城区烟花爆竹条例立法调研等工作,今年就进一步做好调研议题工作,主动与市人大社会委沟通交流,提前对接,做到心中有数,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二是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召开了与对口部门的联席会议,多次实地走访调研县应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就业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三是加强与县人大各工委室的联系,协助环资委开展全县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情况以及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
江口县人大社建委到双江街道双月社区调研县城城市秩序管理工作
严守政治纪律突出“廉”。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反对奢靡之风,不购买奢侈品,不进高档餐馆,保持勤俭节约;严格管理教育好干部和家庭成员,严禁他们打着领导、单位的旗号办私事。做到自警、自励、自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江口县人大 杨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