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启动暨城区“蓝顶棚”整治工作会议召开
1月11日,《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启动暨城区“蓝顶棚”整治工作会议在县行政会务中心大礼堂召开。县委书记李俊宏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委副书记吴廷友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永明,县政协主席丁和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昌兴,副县长吴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舒鸿出席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永明出席会议
李俊宏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实施启动及城区“蓝顶棚”整治这两项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增强贯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两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好、全面贯彻落实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条例》实施和“蓝顶棚”整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事关百姓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社会关注度极高,是一件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大事好事要事。二是聚焦工作重点,以坚决态度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职能,聚焦重点,以最积极、最坚决的态度,最快速、最有效的措施履行工作职责,推动《条例》和城区“蓝顶棚”整治工作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到位。三是强化统筹调度,切实增强工作有力有效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整合力量,采取有效举措,注重协调配合,推动《条例》实施和“蓝顶棚”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永明向县公安局、县城管局、蓼皋街道赠送《条例》法律文本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永明向县公安局、县城管局、蓼皋街道赠送了《条例》法律文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龙昌兴就《条例》作了说明,并宣读了《条例》施行公告。副县长吴峰宣读了《松桃苗族自治县规范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县公安局、县城管局、蓼皋街道、育才社区、马田龙社区相继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副书记吴廷友在主持会议时强调,一是统筹配合抓好《条例》和“蓝顶棚”整治工作的落实。二是务必严格公正执法。在此特别强调执法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严禁徇私枉法。三是强化宣传,确保成效。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迅速、广泛宣传《条例》和“蓝顶棚”整治意义,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取得效果。
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28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席(主任)。《条例》涉及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安监站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长(主任)。蓼皋街道各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松桃自治县人大办 麻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