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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述职!湄潭县人大常委会这次会议不一般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日,湄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开展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述职暨工作测评,听取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和部门工作报告。

 

  湄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勇,副主任苏林、任重、罗新忠、龙卫东、吴贤华、陈俊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31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黔尧、县监委主任袁朝辉、副县长刘行、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成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泽发及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26个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及部门工作报告,并对这些报告进行了投票测评。

  “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测评,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贯彻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张志勇强调。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人大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可以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工作评议。”《湄潭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支持开展工作评议,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开展工作测评,是县人大常委会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希望部门的同志要端正态度,认真对待测评结果,积极努力工作。”张志勇说。(供稿:湄潭县人大常委会 潘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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