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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上旬在七星关区召开,具体日期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毕节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毕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毕节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毕节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毕节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毕节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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