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使命守初心 履职尽责勇担当——2020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回顾
▲ 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制定出台《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
▲ 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到鸡鸣三省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活动
▲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
▲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毕节市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视察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贡献人大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这一年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时刻绷紧政治之弦、校准政治之标,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强化坚持党的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全年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79次,始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学全面学深入学,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面落实市委决定主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四个善于”的政治要求,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相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6项;任免干部、接受辞职、补选代表、终止代表资格117人次;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监督、代表等重要工作6次;主动围绕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党组会议20次、主任会议20次,积极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坚持科学民主立法 推动治理能力提升
这一年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积极推进毕节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积极推进环保立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就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部门职能职责等作出规定,为推动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支持与保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草案)》《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法规修订等工作。
积极推进弘德立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制定《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正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条例》对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等作出规定,为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提供法治支持与保障,将推动毕节市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为推动全市上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出台《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法治支持与保障。积极开展献血工作立法前期调研,进一步明晰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紧扣民生领域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等立法工作,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期盼。
坚持紧扣中心大局 增强监督工作质效
这一年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经济运行、民生保障等领域,强化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以高质量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
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积极发挥监督推动、示范带动、督导督战、联系帮扶作用,助力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成就;扎实开展《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提出“进一步培育扶贫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执法检查意见,通过“法律巡视”推动依法治贫;听取审议《毕节市就业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围绕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就业扶贫作用等内容作出审议意见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引导全市1.5万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带头宣传党委政府惠民政策、带头发展产业,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毕节市1名人大代表获得表彰;在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中,毕节市38名人大代表获得表彰。
同时,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对7个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挂牌督战。抽派2名县处级干部到纳雍、威宁开展驻县督战,选派3名科级干部到赫章县铁匠乡、威宁自治县麻乍镇开展驻村帮扶。认真落实“4321”结对帮扶措施,机关干部职工积极走访调研、捐款捐物,协调筹集各类帮扶资金338万元,帮助补齐贫困乡镇民生短板。
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续写赤水河生态文明新篇章”贵州环保行走进毕节工作,不断强化《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助推赤水河流域毕节段水更清、岸更绿、河更畅、景更美。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作出审议意见推动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河长制”责任,扎实开展巡河检查,促进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发展。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投入使用,持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确保财政资金效益发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问题,抓住重点、强化监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助推民生事业保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审议《毕节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听取审议《毕节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市医疗卫生工作进行评议,提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抓好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等评议意见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不断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助推“法治毕节”创建。围绕“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法治监督检查工程”创建目标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立法、执法检查、备案审查、司法活动监督等工作,推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听取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座谈交流,营造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依法保护杜鹃花海。对安全生产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有关决议决定贯彻情况开展“法律巡视”,听取审议社区矫正工作报告,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任命人员宪法宣誓39人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7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接待来信来访72件次。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 推动代表履职尽责
这一年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切实做好代表服务工作,保障代表履行职责,推动代表作用发挥。
抓履职阵地建设。指导各县(区)人大建设代表联络站和代表网上联络站等履职阵地2277个,建立代表联络室、代表小组活动室等履职平台2122个,实现代表联系群众阵地全覆盖。抓好代表联系选民、代表意见建议登记备案等制度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作用发挥,畅通代表联系群众渠道。
抓代表建议办理。始终把代表建议的提出、办理、督办放在重要位置,对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收到的204件代表建议、64条审议发言建议进行分类整理汇编后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通过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办结率和落实率不断提升,办复率、沟通率均为100%,有力推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
抓代表服务保障。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医疗卫生、重点工程建设等进行调研、视察,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序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全年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等工作212人次,组织代表开展集中专题培训168人次,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坚持守正创新发展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这一年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筑牢履职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章党纪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守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建设与党同心、与人民同行的政治机关。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巩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协商、立法听证、预算联网监督、提升常委会会议质效、代表审议发言建议办理”6项改革工作。持续优化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增设市人大机关代表服务中心和备案审查服务中心。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学习131人次。持续加强对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大工委的领导、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积极构建全市人大“一盘棋”格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5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推动责任层层压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基层减负措施,持续推进“三个大兴”活动开展。指导机关党组认真接受巡察,建立健全、修订完善23项规章制度,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毕节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关键之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市委“11345”总体思路依法履职,努力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为开启新征程、奋进“十四五”不懈奋斗,以实干实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记者 陈 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