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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到兴仁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月27日,受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丽蓉委托,州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先华一行到兴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兴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普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白美宏陪同检查。

 

 

  陈先华一行先后到屯脚镇污水处理厂、水环境治理点、巴铃镇重工区污水处理厂,实地查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转、污水处理情况,详细了解《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陈先华指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推进水环境治理作为补齐生态短板、整体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取得胜利的紧迫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法律层面、技术层面,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推动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打好碧水保卫战,彰显人大应有担当与作为。(兴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罗天杞 通讯员 胡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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