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
6月17日,雷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祖新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兆娟、李胜平、杨彰郡、杨胜荣、龙登雄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晓玲,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忠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苏斌,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余炳章为县民政局局长,决定任命杨昌杰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决定免去易武的县水务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李剑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杨昌杰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潘昌植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任命吴章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免去赵建忠的雷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专职委员职务,免去吴章义的县人民法院永乐法庭庭长职务;任命漆泽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