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三个“凸显”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近年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盼,把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根本遵循,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迈上新台阶,县域文明程度显著增强、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功能不断完善,市民文明素质和幸福指数持续攀升,一幅“流水如玉、青山似屏”别具侗乡特色的山清水秀魅力城市画卷逐渐显现。
凸显人大监督职责,打牢文明城市创建基础
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党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切实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是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围绕县域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中央生态环保巡视整改、县城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居民小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整改督导,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综合实力,助力实现宜居、宜游、宜业的良好环境。
同时,坚持以提升创建工作成效为抓手,不断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使命感、责任感,持续巩固提升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转交县人民政府审议意见、专题询问整改建议、环境保护督导包保现场检查情况等100余条,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凸显代表主体作用,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实效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优势,集聚人大代表智慧,助力创建工作高效开展。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各行各业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主动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积极展现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踊跃投身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发扬“默默奉献”精神,做到了带好头、走在前、树标杆。重点是严格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等内容,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以及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开展创建系列活动,普及文明规范,倡导文明新风。同时利用“人大议案建议办理”系统、代表联组活动等载体,切实回应好、解决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持续汇聚起同心共筑“山清水秀魅力城”的强大力量。
凸显人大担当作为,展现新时代人大新风貌
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作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稳定、民风淳朴、群众满意、市容美丽的行动自觉,做到贴合民情、顺应民意、惠及民生,努力实现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重点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排查,狠抓县城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消除卫生死角,集中力量抓好重点路段、公共场所和背街小巷的环境综合治理。在保证攻坚力量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围绕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文明创建网络文明传播和网上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做好各项监督工作。同时深入网格化管理区域开展志愿服务,对烟头、杂草、白色垃圾等进行彻底清理,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彻底整治,时刻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确保创建成效,为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建成更高水平的乡村振兴示范县展现新时代人大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