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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首次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9月14日,丹寨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情况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家祥、兰贵平、杨剑、王国江、周丹彪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欧孟述,副县长岑如刚,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由王国江主持。

  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直接领导下,丹寨县监委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化运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紧盯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县监委深挖腐败问题症结根源,积极整合廉政教育资源,坚持创新宣传载体,建立“微信课堂”“纸媒传播”“通报曝光”“廉政文化示范”四个平台,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规矩意识、法纪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有效解决腐败和作风源头问题。

  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书面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和科技工作、民政工作、文体广电旅游工作、自然资源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查批准丹寨县2020年度县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丹寨县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改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丹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丹寨县2020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丹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新任命人员及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真抓实干,履职尽责,认真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会议要求,全县各级人大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扎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丹寨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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