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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人大换届选举目标要求 绘就候选人提名协商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工作与换届选举的结合点,着力为新一届县乡人大添活力、促动力、挖潜力,以更高标准建强代表队伍,以更大力度优化代表结构,以更大诚意集聚各方人才,奋力开创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新局面。

 

  乡镇选区召开群众会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

 

  全程民主推贤才

  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代表履职提出了新要求,为使县乡人大代表切实担负起集民智、聚民力、带民富职责,深化代表候选人提名措施和要求,以高素质代表搭建人大发展阶梯。一是拟定方案明规则。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和确定,是代表产生的关键一环、重要一步。在统筹选举与发展的关系中,拟定了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提名推荐候选人操作方案,对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的时间、范围、方式、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代表候选人的政治条件,年龄条件、文化条件、履职意愿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充分发动选民、组织选民、依靠选民的基础上,开门选人、民主推人,通过广纳贤才的方式,做细做精工作过程,绘就过程民主、程序民主、实质民主和结果民主的壮丽画卷。二是宣传动员聚民意。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入户走访选民,标语广播渗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联名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的程序、方法及工作要求,阐释人大代表在基层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职责的认识,激发选民参与推荐代表候选人的积极性,引导选民把群众口碑好、示范带动强、德高望重、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推选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宣传宣讲中凝聚人心力量,在统筹推进中营造选举氛围,让百姓举荐自己真正认可的代表人选。三是依法操作顺民心。在严格控制党政干部代表比例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民意,把为民尽责、群众拥护、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工人、专业技术和知识分子,以县委的名义推荐到有多个代表名额的选区作为代表候选人。对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同等对待、一视同仁。对有信访反映和投诉举报的候选人,未核实查清之前,暂缓列入候选人名单,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和推动下,使每一名候选人都装满了厚重的民意,都闪耀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魅力。

 

  乡镇就确定正式候选人工作召开安排部署会

 

  认真协商优结构

  县乡人大代表是地方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该县全面对标对表,聚焦制度发力,将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过程演绎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缩影。一是聚焦政策发力。县人大常委会、县选举委员会、县选举办公室,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深入学习贯彻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换届选举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到思想上清醒、制度上坚定、行动上自觉。围绕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民主协商这一主题,召开了专题调度会,深度了解代表候选人的素质条件,强化代表候选人的结构要求,从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提出民主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注意事项,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实现我国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要求。二是结合实际协商。各选区在民主协商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时,对选民意见较为集中,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在规定差额比例之内的,征求各选民小组选民意见后,直接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对提名的代表初步候选人人数相对较多,超过应选名额一倍以上的选区,采取“三上三下”的方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对选区选民意见较为分散,经“三上三下”仍无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按预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通过直接确定、“三上三下”、预选办法三种方式,确保标准不降低、操作不走样、结构不打折。三是围绕结构施策。按照“两升一降一保障”的工作要求,结合前期调研摸底、分析研判情况、对下选代表进行精心谋划、侧重安排。对分配有妇女、工人、非党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结构的选区,实行重要类别候选人双重比例加以引导,推动落实,使代表候选人协商确定的运行和实践,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实现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前景,妇女人选和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切实保证。

 

  群众查看选举委员会公告

 

  严格审查达目标

  聚焦服务大局,实行三重审核,把牢政治关口,确保当选代表发挥方针政策的“传导”作用、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遵纪守法的“模范”作用。一是乡镇党委初审。根据各选区工作组民情民意摸排情况和选民联名推荐情况,将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后报乡镇党委(党工委)进行审查,各乡(镇)党委切实担负起乡镇代表候选人的主审责任,县级代表候选人的初审责任,综合乡(镇)纪委、派出所、计生办等部门意见后,按照“九个一律”不得提名的要求,认真审查分析,提出审查意见报县选举委员会,把好代表候选人提名的民意关、思想关、作风关,以代表人选过硬的作风和一流的素养,让基层人大的基础地位更加巩固。二是相关部门联审。县选举机构将汇总后的县乡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按照职责权限分别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统战部、公安局、审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意见,对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多渠道审查。相关部门以强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加强调度与沟通,以务实的作风和手段,在规定时间内从不同角度提出审查意见,把好代表候选人的政治关、素质关、法纪关,确保人大代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三是主责机构汇审。县选举办对各乡镇和县直选区的1200余份代表初步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从联名人数是否达到10人以上、联名人员是否本选区选民、联名人数是否超过应选名额等进行逐一审核,形成审查情况报告后,提请县选举委员会审议,并报县委专题研究后批准,由选举委员会按阶段行文批复。通过选举机构、选举委员会、县委常委会分别汇审,把牢代表候选人提名的程序关、标准关、结构关。按照“一选区十公告”的工作方式,截止10月21日,全县95个县级代表选区、188个乡镇代表选区,960名县乡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已全部公示完毕,为构建素质优良、结构优化、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队伍,提供了支撑、书写了画卷、描绘了前景。(胡芷晴 杨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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