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12月24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1年第22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研究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意见,并部署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翊皓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学军、罗昌琪、彭华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冯兴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文忠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述了新发展阶段对法治建设新的更高要求、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要结合人大工作职责,强化立法引领作用、普法宣传教育、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法治毕节示范创建。
会议强调,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牢把握“九个必须”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大力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要加强对《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全市宗教工作法治化。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形势吃透、大局看准、重点抓牢,认真谋划2022年的监督重点,确保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毕节落地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实绩。要聚焦“一区三高地、五个新毕节”战略定位,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认真谋划和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着力把市第三次党代会绘就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教育大整顿,深入实施高质量党建“五大工程”,努力让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听取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处级干部列席会议。(文/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苏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