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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市县人代会】遵义人大这五年:坚持依法履职行权 着力建设权力机关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月6日,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开幕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元平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总结了五年来的工作启示,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思路建议。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报告指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依法行使监督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着力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体现到各方面工作中,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监督实效不断提升。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既帮助“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又有力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一是力促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报告,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等专项报告,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开展经济运行、财源建设、科技创新等专题调研。围绕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每年听取审议预算、决算、审计等工作报告,批准年度市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围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连续4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

  二是力促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建立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机制,主任会议连续4年听取政府债务及风险防控情况汇报,开展市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预算绩效管理等专题调研。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连续3年监督推动《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贯彻实施,听取审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报告,围绕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报告,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等工作,常委会领导多次调研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绿色农产品出山等工作,专题询问教育扶贫行动。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2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管运”、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境资源审判等专项报告,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乌江流域保护开发和湘江河治理,每年开展“遵义环保世纪行”活动。

 

 

  三是力促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制造业发展和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建设,开展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快递物流园区规划建设、中央和省属在遵国有工业企业发展、白酒产业发展、医药产业发展、新能源利用等专题调研,助推新型工业化。审查《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中心城区路网规划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开展支持新蒲新区发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国土空间规划、现代物流发展等专题调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2次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推新型城镇化。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坝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茶产业发展,开展中药材产业发展、黑茶产业发展、供销社综合改革、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等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绿色食品工业发展等工作,助推农业现代化。听取审议赤水河流域国际旅游精品线打造、全域旅游发展等专项报告,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康养旅游集聚区规划建设暨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康养产业发展、务正道仡佬文化旅游区建设、红色文化保护利用等专题调研,助推旅游产业化。

  四是力促法治遵义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对招标投标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献血法、红十字会法、民法总则、人民陪审员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连续4年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实施情况,连续5年调研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报告,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提高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累计接收审查规范性文件213件。

  五是力促公正司法。围绕促进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市“两院”工作,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公诉、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律师执业、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

  六是力促民生改善。围绕回应重大民生关切,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职业教育发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和市公安交管局“放管服”改革,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公安局、遵义公路管理局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审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就业工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专项报告,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医疗保障、军人权益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工作。制定信访工作办法和信访事项网上办理试行规程,做好新时期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累计受理群众来信428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451批2191人次。

 

 

  地方立法扎实推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精准选题、精良设计、精炼表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一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小切口、有特色,制定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注重解决急需现实问题,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围绕加强城乡建设管理,巩固深化创文成果,制定《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完成一审,开展物业管理、医疗康养产业发展等立法调研。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守护绿水青山,制定《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开展城乡固体垃圾处理、农村环境治理、赤水丹霞保护等立法调研。围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制定《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开展旅游业发展等立法调研。

  二是着力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累计举办法制专题讲座37期。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多形式开展立法学习培训,选聘30名专家组建地方立法智库。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选择2个乡镇、1个法院、2个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省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出台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流程等制度规范,开展立法听证、立法协商,着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地方立法全过程。立法经验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三是着力推进法规宣传贯彻。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普法,建立完善“宣传先行、指导跟进、监督推动”的立法后落实机制。组织召开地方性法规宣传施行动员大会、新闻发布会7次,先后对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海龙屯保护、湘江保护3部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并就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专题询问,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落实情况。

 

 

 

  决议决定有序展开。坚持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及时把市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一是围绕市委决策决定重大事项。为贯彻市委有关全会精神,作出推动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建设黔川渝结合部中心城市、推动绿色食品工业加快发展、批准绥阳县湄潭县习水县行政区划调整等决议决定。为贯彻市委机构改革部署,作出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二是围绕发展大局决定重大事项。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遵义,作出开展第七个、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出批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的决议、加强桐梓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定。

  三是围绕群众关切决定重大事项。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作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为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作出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

 

 

 

  任免选举依法进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依规做好任免选举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一是依法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修订人事任免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流程,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保障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及时任免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累计组织196人次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二是依法强化任命人员监督。出台任前和任中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严格执行任前履职承诺制度,累计组织90人次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2人次开展任中法律知识考试、143人次进行任前履职承诺。修订对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评议办法,对市卫生健康局、市司法局开展工作评议。制定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试行办法。

  三是依法做好选举有关工作。累计依法补选省人大代表6名,安排补选并依法确认123名市人大代表资格有效。严肃换届纪律,加强督促指导,依法推进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1705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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