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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第一期“学法周课堂”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月17日,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第一期“学法周课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军,副主任秦琼、周宗烈、崔玉琴、冉茂超及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人大办公室主任杨胜庆主持学法课。

  本期课堂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刘明军在学完全文后讲了话。

  刘明军指出,监督法是一部规范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法律,是一部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重要法律,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监督法的施行,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更好发挥这一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健全人大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刘明军要求,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来说,学习好、监督好、运用好监督法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把法律条文读懂弄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监督法的规定上来。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人大的性质与职权、人大监督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开展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监督,是最具法律效率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既是一种制度,又是支持和促进,目的是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拥护。要准确把握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原则。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始终。要正确处理好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通过监督纠正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偏差,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难题,切实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始终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依靠集体的智慧保证监督权的正确行使。

  本期课堂还学习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对当前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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