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沟通会召开
2月22日,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沟通会召开,讨论研究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仕学、秦琼、周宗烈、崔玉琴、冉茂超、何明出席会议。
会上,先后对2022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主任会议重点督办自治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有关事项作了说明。
根据议题计划(草案),2022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拟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将听取和审议14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4个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组织3次集中视察,拟定7件代表建议作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件。参会人员结合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涉及各自部门的代表建议分别作了客观实际发言。
刘明军要求,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围绕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特别是在产业发展、城镇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农村公路、移风易俗、殡葬管理等方面要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要加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饮水工程管护等民生事项的深层次调研,为我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共圆复兴梦想,奋力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希望县人民政府及相关组成部门将代表建议办理和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努力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县发改局、 县民宗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县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文/罗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