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2年2月25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制定项目(9件)
1、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发展条例》;
2、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饮用水资源保护条例》;
3、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镇绿化条例》;
4、开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隆里古城保护条例》制定工作;
5、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都柳江流域保护条例》(新增);
6、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清水江流域保护条例》(新增);
7、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节庆文化保护条例》(新增);
8、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旧州古镇保护条例》(新增);
9、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镇物业管理条例》(新增)。
二、修订项目(6件)
1、继续修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2、修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
3、修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
4、修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5、修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
6、修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
三、调研项目(10件)
1、开展民族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调研;
2、开展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立法调研;
3、开展隆里古镇保护立法调研;
4、开展珍贵稀有古树名木保护立法调研;
5、开展农村基础设施保护立法调研;
6、开展乡风文明立法调研;
7、开展城乡规范建设管理立法调研;
8、开展八郎古生物化石保护立法调研;
9、开展诉源治理立法调研;
10、开展修订农村消防条例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