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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24名领导干部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3月7日,兴仁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国美向被任命的24名领导干部颁发了任命书。

  根据票决结果,决定任命:

  韩玉洪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金孟雄同志为兴仁市教育局局长;

  何忠祥同志为兴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能源局)局长;

  吴松同志为兴仁市公安局局长;

  金传鸿同志为兴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陈洪志同志为兴仁市民政局局长;

  王凯同志为兴仁市司法局局长;

  李秀卓同志为兴仁市财政局局长;

  吴先志同志为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家文同志为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德刚同志为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文元同志为兴仁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局长(主任);

  铁俊同志为兴仁市水务局局长;

  陈品炽同志为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兴荣同志为兴仁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江同志为兴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登攀同志为兴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左正文同志为兴仁市审计局局长;

  蒋福彪同志为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王兴富同志为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易君臣同志为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潘登同志为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岑照海同志为兴仁市生态移民局局长;

  王嘉宏同志为兴仁市林业局局长。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平修 杨昌金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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