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拟任职人员开展任前法律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培训
3月9日,贵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拟任职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任前法律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培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先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年军、赵波、袁菲、唐益萍、尹熙,副县长吴举锋,县直部门拟任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县纪委和县人大对党风党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内容进行了认真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典型案例上了一堂生动的党纪法规培训课,并组织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据悉,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是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重要程序。其目的是进一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促进拟任命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拟任命干部的法治观念,充分认识法律学习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国家公职人员。(作者: 刘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