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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3月16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翊皓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昌琪、彭华昌、冯兴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文忠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万艳,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对《毕节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毕节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对《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表决通过了《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人事任免案。

  张翊皓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就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张翊皓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严格依法履职,真正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以问题为导向、以高质量为方向开展好立法工作,增强立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提高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把群众面临的问题查找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真正做到聚民智、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工作的首要原则,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工作的基本遵循,把落实人大决定决议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凝心聚力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要聚焦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建设“一区三高地、五个新毕节”贡献人大力量,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期间,部分参会人员及拟任命人员参观了毕节人大陈列室,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百年发展历程和毕节人大38年来的履职实践进行了学习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自信。会前,根据《毕节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规定,拟任命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出席或列席会议。(记者 文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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