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
3月24至25日,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昌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罗智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玉艳及第一执法检查组一行到平坝镇政府、平庄石粉厂、西洛街道办事处、麒龙地产、贵金古高速十五标、兴盛加油站等乡镇部门,开展市、县人大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治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洪强及第二执法检查组一行到新化乡政府、林东龙凤煤矿、贵源二号井等乡镇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实地查阅并抽查安全生产相关资料等,了解“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3月25日,召开了市、县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反馈会,检查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培林,县政协副主席陶明森,县直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检查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要紧盯重点工作,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强化“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凝聚思想共识,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监管,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加强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作 者:卿 银 梁云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