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实施情况座谈会
3月29日下午,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教科委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许宁红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袁云龙以及执法检查组成员、市人大教科委副主任委员张弘,委员杜祖雄、时成刚、陈虹池、雷阿幼朵,代表马仲玲、撒兰燕参加会议。
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督办督查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了汇报。袁云龙同志代表执法检查组通报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与会人员作了交流发言。
刘俊副主任指出,《条例》实施后,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全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此次执法检查情况和检查组汇总、梳理的问题来看,在学习宣传、文物保护、资金保障、发挥集群效应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刘俊副主任强调,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工程、文化工程、民生工程、党建工程。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化、革命文物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聚焦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依法做好长征文化资源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工作,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二是进一步强化全市工作统筹。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起点,尽快出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阳建设区建设保护规划》。强化统筹调度,研究解决《条例》贯彻实施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指导协调作用,使机制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加大经费保障,将所需的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省的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补足资金缺口,保障建设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文物预防性、主动性保护。按照“保护优先、强化传承”的原则,加大对重点文物预防性、主动性保护力度,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分批分类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底线,强化隐患整治,增强长征文物的防护能力。四是进一步发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集群效应。围绕旅游产业化,深挖地域文化资源,发展特色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充分发挥集群效应。优化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将打造精品线路与长征文化体验游、研学旅行充分融合,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科技创新手段,整合红色资源,增强游客的参与性、体验性。五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把《条例》的宣传普及作为法律实施的长期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相关部门要加大《条例》宣传学习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普法实效。加强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宣传和推介,使之成为爱国主义、党史教育、红色教育的有效载体,弘扬长征精神。六是严格对照《条例》查缺补漏。对标对表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助推我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马晶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严格对照《条例》重点检查内容和本次会议要求,查缺补漏,做好执法检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撰稿人:孙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