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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4月24至25日,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再义一行到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见强等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并参加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到榕检查期间,先后来到忠诚镇乐乡村、古州镇的头塘村、计划乡的加宜村等省、州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认真检查榕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并深入车江坝区指挥部、坝区蔬菜种植基地等处,深入了解榕江全县产业规划布局等情况。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保障措施、五大振兴规划布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通过两天的实地检查和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后,检查组认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榕江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聚焦重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县干部群众以昂扬的精神风貌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入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中,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纷呈,榕江的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风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检查组要求榕江进一步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三农”等工作的方方面面,把很多可复制的、先进的工作经验在全县或全州范围内推广、相互学习和借鉴,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立足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更新的发展理念,宣传引领,激发动力,基础先行,完善功能,选优产业、整合资源,促进榕江城乡的发展和繁荣。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奋力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杨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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