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大常委会:“三注重”强化制度建设 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福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四个机关”建设,不断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和完善为抓手,着力规范依法履职行为,强化基层人大职能发挥。成立以常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制度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先后修改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制度等39项,不断激发基层人大发展新活力。
福泉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福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办法
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在制度“废改立”中,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对44个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程序规范、统筹协调、集中推进、专人负责”原则和“整合修订、重新制订、即行废止、暂不修订”4种类型,明确具体的责任委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通过领导小组共同努力,实现了制度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的目标。
注重制度建设的民主性。在制度“废改立”过程中,多次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充分征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中心)、各乡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人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充分吸纳广大干部集体智慧,最终形成送审稿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七届二次人大常委会上审议通过。使人大各项制度更具可操作性、更体现时代性,让新时代的人大工作更加具有鲜活力和影响力。
注重制度建设的有效性。首先,强化议事决策能力。通过《福泉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福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施办法》等,树立“法治意识”解决“议什么”“怎么议”的问题,严格依法议事决策,讨论研究各重大项目建设和相关会议事项。其次,强化服务代表意识。通过《福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福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原选区和人民群众制度》等,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选民联系,树牢“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深化人大代表聚力乡村振兴工作,搭建好代表履职平台。再次,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常委会及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制定机关科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工作量化目标考核细则,优化人员岗位和任务调配,建立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机制,下发《关于明确机关非领导职务人员工作安排的通知》,全面激发机关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经过共同努力,目前,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共修订完善39个制度并进行了汇编。接下来,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将切实强化制度意识,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好、执行好,让制度成果落地见效、科学管用,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推福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供稿: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杨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