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贵阳市乌当区出台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办法
近日,乌当区人大常委会印发实施《乌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进一步理清明晰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责任务,助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乌当区人大常委会以区乡两级人大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多方调研、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印发实施《工作办法》,为人大街道工委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工作办法》共二十四条,分别对人大街道工委机构性质、领导体制、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会议制度、监督事项、代表工作等作出规定。《工作办法》指出,人大街道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报告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将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常委会总体工作安排。人大街道工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宣传和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区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报告等事项。
《工作办法》强调,人大街道工委要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围绕辖区内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营商环境、民生实事等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对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督促街道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工作办法》明确,人大街道工委具体承担街道辖区内区人大代表的选举、补选和罢免等工作。包括加强与辖区内人大代表的联系,为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提供服务保障,协助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安排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履职能力培训、联系(接待)选民、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等活动;加强代表联络站(室)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智慧人大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等。(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