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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大常委会: 积极探索 创新机制 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细落实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的设立,是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狠抓代表建议办理的一大创新举措。金沙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的安排部署,报经中共金沙县委研究同意,从2022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今年列入预算的500万元专项资金已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年初以来,金沙县积极争取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批复项目3个,资金110万元。在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500万元中,安排实施项目25个,资金470万元,其余30万元专项资金安排用于今年的5个“代表之家”示范点中,代表开展活动收集到的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市批复实施的3个市人大代表建议项目已全部开工,县级资金实施的25个项目,已经陆续开工,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预计8月底前能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主要做法是:

  提高一个站位彰显为民初心。金沙县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试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责任担当的体现,逐步解决无钱办理代表建议老大难问题,做到建议真办理、代表真满意、群众真高兴。

  抓好两项基础确保规范有序。一是出台《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项目实施程序、监督管理规定、验收报帐标准、项目后续管理等,形成闭环。二是出台《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实施程序、试点要求等方面为抓好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试点工作提供了规范,确保达到试点目标。

  把握三个标准确保效益明显。一是把握项目提出标准。县人代会召开前,专门对代表建议的提出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认真组织代表广泛深入调研,找准事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短板和涉及群众最迫切最现实最直接的各种呼声愿望,认真撰写出争取专项资金项目的高质量建议。二是把握项目准入标准。闭会后,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建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初选项目库。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基层对项目逐个初核,了解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三是把握项目预算标准。按照每个项目10万左右、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原则,扩大项目建设的覆盖面,最大限度保证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所盼的民生实事办理。

  落实四项措施确保稳步推进。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县人大财经工委、选任联工委及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组,形成县政府办统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项目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项目业务指导,各级人大负责项目监督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项目审批。由县政府办组织县财政、发改、交通、住建、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库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踏勘复核,提出拟实施的项目清单,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和县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资金文件,按照《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三是强化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后,资金指标直接下达给项目所在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实施完成后即可验收报账,减少了中间环节。县乡人大主动介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四是强化监督问效。由常委会班子成员牵头、各工委(室)分片包干,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导、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参与全过程跟踪监督。项目实施及验收过程中,将代表和群众满意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凡因建设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导致代表及群众不满意的,一律不予验收、责成整改,并视情况向县委提出问责建议。

  创新一项机制促进“代表之家”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安排30万元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用于全县5个“代表之家”示范点代表开展接待走访等活动过程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涉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的办理。通过需要的资金量不大、便于实施、立马见效的“民生小事”的实施,进一步拓展“代表之家”示范创建成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切实将人民群众所思所盼落细落实。

  下一步工作中,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现场会精神,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强化项目跟踪督办,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将每一个项目都办成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德政工程。

  (作者:金沙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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