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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三大机制”创新推进人大代表 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省级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年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新方法,从2021年开始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代表建议中涉及群众期盼急需解决又无项目支撑的民生微实事。毕节市这一创新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将毕节作为省级第一批试点继续推进实施,为在全省推广作示范。2022年,毕节市积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经费管理机制、绩效评估机制的“三大机制”创新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省级试点工作,扎实做好紧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工作。

  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提出的“急难愁盼”民生实事,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改革创新,在全省率先创新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代表提出的建议中涉及群众期盼急需解决又无项目支撑的“急难愁盼”民生微实事,有力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从“纸上”落到“地上”。同时,引导各县(市、区)设置相应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发挥“小资金”撬动“大民生”作用。目前,市级设立专项资金1000万元,9个县(市、区)也相应设立5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专项资金。

  建立经费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毕节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毕节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2个办法,确保建好用好管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一方面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的提议、审核、审批、实施、监督、验收、报账、备案等事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简便、快捷、安全;另一方面组建市人大代表建议项目管理工作组,负责审查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否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对符合的严格进行项目甄选、项目审核、项目管理,每个项目均明确实施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主动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

  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在专项资金实施项目投入使用后,由代表建议项目管理工作组会同财政部门,对每年全市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预算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形成评估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确保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使用取得实效,推动代表关注、群众急需的建议民生实事从“纸上”落到“地上”。2021年以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已使用991.13万元,实施项目31个,惠及群众9.4万人。202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共实施31件民生项目,惠及9.4万名群众,达到党委认可、人大推动、政府落实、代表满意、群众点赞的效果。2022年,毕节市市县两级共设立5900万元专项资金,计划实施民生项目260件,将惠及近100万群众,切实以“小资金”撬动“大民生”、以“微实事”展现“大作为”。(供稿:毕节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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