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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自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2月22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县委书记罗洪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制度自信,依法高效履职,奋力推动新时代沿河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为高质量谱写沿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而团结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沿河贡献!

  

  会议现场

 

  县委副书记、县长代忠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军结合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关于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新时代全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在家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在家班子成员和经开区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县委书记罗洪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罗洪祥指出,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地方的人大工作开展得如何,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体现地方党委执政水平的高低和执政能力的强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

  罗洪祥指出,近年来,县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民生改善、加强法治监督、保障代表履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监督工作务实有效。聚焦中心大局,定期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治县等调研视察,对政府部门争资争项情况上门跟踪监督,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聚焦群众期盼,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作为监督重点,把“十件民生实事”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落实作为监督重点,以强有力的全过程监督推动解决就业、产业、教育、医疗、饮水等群众“急难愁盼”,有效促进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聚焦生态环保,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了一江清水出沿河,筑牢美丽沿河生态屏障。法治建设扎实有力。坚持把民族立法和执法监督作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开展自治县立法探索和实践,民族立法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统筹制定立法规划,先后制定和修订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城镇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古茶树保护条例,并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沿河的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人大制度创新有方。县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高质量提出1个实施意见,创新提出2个指导意见,系统制定N个规范性文件,形成“1+2+N”的制度体系,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有力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自身建设主动有为。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监督实践,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罗洪祥指出,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指明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进方向。新国发2号文件带来多重政策红利。沿河正处于多重利好叠加、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在全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和全市“三大区块”协同发展、“一区五地”奋斗目标大背景下,县委、县政府着力抓好基础设施提升、民生保障提质、生态文明提效、精神文化提振、社会治理提标“五大突破行动”,奋力谱写沿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决心更加坚定,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全县各级人大组织和各级人大代表也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局”“县之大事”,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守正创新,充分把职能作用发挥出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推动乌江流域“最美江城”更加靓丽。

  罗洪祥强调,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推进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本质特征就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开展。要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的重要情况、履职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切实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认真思考“沿河高质量发展、人大怎么办、代表怎么干”的时代课题,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始终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凝聚人大智慧和力量。

  罗洪祥强调,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组织召开好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人大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全过程,贯穿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实现人由民选、事由民议、策由民定。要健全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常态化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活动中通过座谈、咨询、听证、协商等方式,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依法保障人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民主。要紧紧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命题,积极探索实践,在乡镇、村(社区)、部门试点设立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从解决群众热点难点痛点之事入手,激发群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积极性,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工作取得实效。

  罗洪祥强调,要把全链条监督作为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县、乡人大要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县委“五大突破行动”发展思路,紧贴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需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人大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手段,加大“三问一测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打好监督“组合拳”。厚植为民情怀,开展“向人民群众交好账”承诺践诺活动,坚持把“心”用到人民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把“情”注到问题和矛盾多的地方去,把“力”使到热点难点焦点多的地方去,着力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大工作真正贴近民生、载满民意、顺应民心,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好“把各级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重视对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健全被任命人员年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制度,强化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督促被任命人员恪守向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任职承诺。利用好有选择性的质询,抓好重大事项和个案的监督,延伸和扩展人大常委会的人事监督,避免监督中出现盲点。

  罗洪祥强调,要把代表人民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目标追求。强化服务“硬保障”。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通过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参观考察,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旁听法院庭审等,丰富代表活动,拓展代表履职的广度和深度。要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注重典型引领,深入挖掘人大代表先进事迹,不断展示代表风采,增强代表荣誉感、自豪感和成就感。要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经费保障,及时帮助解决代表工作和生活困难,为代表更好地履职注入新活力。架好党群“连心桥”。完善县级领导干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健全人大常委会代表接待日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真实诉求,架起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经常联系人大代表,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畅通民意“直通车”。各乡镇(街道)要抓好代表联络站(室)建设,常态化组织代表到联络站(室)开展活动,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沟通。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高质量“提”与高质量“办”相结合,健全人大常委会督办重点代表建议、政府负责人领衔办理重点代表建议的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联系制度,把解决问题作为最终目标,同等条件下优先落实代表建议事项,确保办理标准不走样、时间不拖延、质量有提升,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更好地回应群众诉求和呼声。

  罗洪祥强调,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必须恪守的政治原则。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筑稳人大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最根本的是要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推动人大工作与党政工作紧密衔接。要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人大重要活动,加强同人大机关的联系和配合,在人大党的建设、代表队伍建设、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各项待遇,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人大代表的必修课、首修课,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各项建设,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意志。要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注重多岗位锻炼干部,重点解决好人大基础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年龄老化等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结构优的人大干部队伍。广大人大代表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认识水平,在深入调查研究、依法监督中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做到抓具体抓深入,善于在具体深入中发现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在解决问题中增强履职本领、推动事业发展。

  会上,县城管局、谯家镇党委负责同志和县人大代表田彪作了交流发言。县人民检察院、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人大祐溪街道工委、甘溪镇人大主席团作了书面交流。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各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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