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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人大:“三持续五注重”推进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年来,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努力探索人大工作新举措,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密切与代表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以“三持续五注重”推进人大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持续投身乡村振兴战略,践行代表使命担当。继续发挥人大代表中发展“能人”、产业“大户”等优势,创造人大代表带头创业、发展产业,带领人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良好条件,全力助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前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带头发展产业的县乡人大代表109人,种植钩藤、油茶、中药材等39种,养殖田鱼、稻蛙、蜜蜂等9种,代表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效应逐步形成。各乡镇(街道)持续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着力打造13个可学习推广复制的乡村振兴示范点,供代表参观学习积累经验。

持续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增强代表责任意识。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于每年第四季度选取2—3名县人大代表在原选区采取会议形式开展述职评议,评议以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出席会议、参与审议、建议提出、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模范遵纪守法等情况为主要内容,被评议代表在述职评议会上需回答选民提出的询问及需要回答的问题。与会人员对述职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和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并将测评结果向原选区选民公布。通过述职评议,有力促进了人大代表虚心听取选民意见,自觉接受选民监督,代表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履职水平不断提高。

持续开展代表视察活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代表活动小组每年紧紧围绕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视察。代表就视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视察组工作人员收交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转“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视察活动提高了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促进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助推了剑河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注重代表履职档案管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每年度由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统一印制880余份《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发给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如实填写表中基本信息、主要工作经历、履职情况记录、学习培训记录等内容,并加盖所在选区相关村(社区)党支部公章交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存档,使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掌握代表在大会期间、闭会期间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一步激发代表的履职活力。

注重创新活动平台载体,发挥代表履职作用。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全覆盖、规范化、常活动、见成效”的目标,以“六有”(阵地建设有标准、人员服务有保障、经费投入有预算、制度建设有规范、代表履职有成效、工作开展有创新)为抓手,全力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努力将代表联络站建设成为推进本地区民主法治建设平台,推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台,服务本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平台,为本地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平台;引导人大代表通过“六访”(进站接访、下村走访、网络接访、预约接访、窗口接访、主动接访)方式主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反映社情民意,真正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全方位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新作为。

注重开展代表三晒活动,激发代表履职动力。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积极开展代表“三晒”(晒身份、晒承诺、晒业绩)活动,将人大代表的姓名、照片、岗位及联系方式、履职承诺事项、依法履职情况以公示牌形式张贴或悬挂在人大代表所在单位、家门前及村(居)醒目位置。通过亮出人大代表身份、承诺和业绩,方便群众联系代表,督促代表在履职过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检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成效,促使他们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更好地发挥作用,时刻在工作和生活中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注重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发挥代表集体作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辅的基本形式。按照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与辖区内的省、州、县、乡人大代表联合组成48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推选2名代表任代表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代表小组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为主题,制定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计划,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学习、座谈讨论、视察调研等活动,进一步拓展了代表的学习平台,密切了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效地促进了代表听民声,察民情,集民智,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

注重代表联系选民机制,提升代表履职水平。为加强代表同选民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定了《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督促代表通过召开选民座谈会、走访选民、接待选民来访、建立选民QQ或微信群、电话访问等形式,加强与原选区选民的密切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听取意见,收集民意。任期内,每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5名以上,每位人大代表联系本选区选民不少于10人,每年联系不少于2次,不在原选区工作或居住的代表,任期内每年至少到原选区听取1次选民意见。对选民提出的意见建议,代表需认真调查研究,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采取提出建议、开展视察调研、登门或信函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组织反映,用实际行动倾听民意、解除民忧,架起民意“连心桥”。(供稿:剑河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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