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四个三”机制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在平塘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平塘县人大代表聚焦全县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建言献策,提出一系列高质量的代表建议,为了办好代表建议,在日前安排的代表建议交办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四个三”工作要求,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代表建议做到“三要办”。代表建议是代表在走访选民、收集民意、汇聚民智提出来的,表达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办好代表建议是各部门的职责所在。一是重点建议要重点办。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一些反映急、难、愁、盼的问题,要重点办。如《关于加强摆图水库的水质管理建议》,关系到群众的饮水用水安全,县人大常委会作为重点督办件进行督办;二是难点建议要协商办。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涉及面广、处理难度较大的,要组织涉及部门进行协商办理,让群众满意。如《关于整治农村乱搭乱牵弱电线路的建议》,明确由县工信局牵头,涉及单位共同协商;三是能够办理的建议要及时办。交办会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作为担当,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消极怠工,协办单位在交办后两个月内将协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在三个月内全部办理完毕。
责任单位领导要“三亲自”。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一是亲自安排部署。代表建议交办后,各承办单位“一把手”要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二是亲自协调解决。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对办理难度较大的或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的,“一把手”要亲自到场进行协调或者解释说明,杜绝出现被满意现象;三是亲自审核把关。答复代表的文件主要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要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答复代表,答复文件要规范,“一把手”亲自审核签发。
办理代表建议要“三见面”。加强与代表沟通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关键。一是在办理代表建议前要与代表见面。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要及时与代表见面,核实代表建议内容和意图,做到办理方向明确,有的放矢;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见面。要加强与代表进行沟通与协调,特别是代表提出的建议在现有政策支持和条件允许下,对个别代表建议内容进行小范围调整,确保代表建议办理有序分步骤的实现既定目标;三是建议办理后,与代表见面,做好回访。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主动征询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使建议办理更加达到代表和群众的期盼。
办理代表建议要提高“三率”。代表对建议办理满不满意是衡量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确保百分之百见面答复率。杜绝使用QQ或者微信传送文件答复代表,要见面进行沟通答复,代表对建议答复有疑问的,要进行解释到位,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要随时向代表进行通报,因条件暂不具备或政策限制等客观原因,不能办理或短期内不能办理的建议,要做好政策解释;二是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2022年,交县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185件,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占17.55%;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占43.61%;因条件暂不具备,待创造条件争取上级支持方可解决的建议占30.85%;由于建议的可行性或政策限制等客观原因,不能办理或短期内不能办理的建议占7.98%,今年要提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比例,减少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和因条件暂不具备,待创造条件争取上级支持方可解决的建议比重;三是提高代表建议答复满意率。通过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切实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理效果、落实效果和社会效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